武汉洪山区“创投双十条”政策重磅发布;佳木斯派发“政策礼包”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政策晚报

补贴政策
2022-11-25

 

1.打造创投风投高地,武汉洪山区“创投双十条”政策重磅发布!

近日,武汉市洪山区出台《关于促进洪山区创投风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包括:

(一)鼓励创投风投机构落户

对新设立或新迁入的股权投资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为创投风投机构发展提供办公场地支持

因业务发展需要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购房价格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未享受免费办公用房的股权投资机构租赁办公场地的,3年内每年给予不低于50%的租金减免,单个机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投资区内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奖励支持

对以增资扩股方式投资洪山区“965”产业方向非上市企业,投资满一年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股权投资机构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单个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以及为创投风投机构发展提供办公场地支持;拓宽募资渠道,支持二级市场基金和并购基金;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在洪山区退出;打造区域股权投资聚集发展基地等。

 

2.佳木斯派发“政策礼包”支持人力资源产业发展

日前,佳木斯市出台黑龙江省首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佳木斯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产业发展专属政策(试行)》,以“真金白银”为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企业提供最强政策支撑。

《专属政策》共四章十九条。分别从贡献奖励、引进奖励、品牌奖励、推广支持、引才奖励、场地支持、人社政策支持和配套服务保障等多方面派发“政策礼包”。明确规定对年度各项业务营业收入超过3000万的入园企业,五年内按营业收入(仅限劳务外包业务营业收入)给予不同比例奖励,每年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同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运营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市外引进或介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本创新型企业落户市产业园。对引进一家全球综合排名前100强或全国前5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本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家;引进一家全国综合排名51-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本创新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家。对获得国家、省、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入园企业给予品牌奖励。获得国家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获得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获得市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等。

 

3.深圳南山区印发“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11月18日,深圳市南山区印发《南山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包括高层次专业人才引、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核心设备购买、关键技术攻关、EDA/IP购买、EDA研发、流片服务、芯片首购首用、贷款贴息、创业融资等政策。其中包括:

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支持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一年度从市外引进集成电路专业人才,按照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人才的数量及质量,分档次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支持

引进和培育具有先进理念和管理水平、掌握核心技术的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创新创业团队。对入选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项目,市、区叠加给予最高1.2亿元资助;对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的项目,省、市、区叠加给予最高2.2亿元资助。

核心设备购买支持

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核心设备(实际交易价格20万元以上),按照购置额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关键技术攻关支持

支持辖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针对重点发展的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活动。对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且获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攻关专项(集成电路产业重点项目)资助的牵头单位,按照不超过获得市级资助金额的60%给予资助,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4.云南加大政策扶持 十条措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云南省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措施》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3500家以上,规模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到9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从业人数达到4.5万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460亿元。

为培育行业骨干和龙头企业,《措施》提出定期开展骨干企业认定工作,认定为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骨干企业的,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到2025年,重点培育10家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区域性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报和参选重点企业名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和开展市场化融资,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上市培训指导工作。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600万元奖励;对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于在新三板和云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5.最高1亿元资助!深圳南山区出台“1+4+N”产业扶持政策

为紧扣南山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总部研发+高端制造”战略工作重点,聚焦南山“14+7”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布局,南山区出台了“1+4+N”产业扶持政策,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最新产业扶持政策。该政策自2022年11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总则、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与职责、专项资金的安排与管理、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审批、监督与检查等内容。其中,提出坚持总量控制的原则,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

《南山区人才工作发展扶持措施》包括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计划、人才创新与创业支持计划、人才发展与激励支持计划等政策。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依规模和贡献等条件,给予企业核心人才一次性安置补贴,每家企业最高600万元

《南山区企业融资扶持措施》包括支持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企业股权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政策。其中,提出对上市培育库内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0万元

《南山区产业用房扶持措施》包括对重点新引进企业、总部企业、上市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金融企业、文旅体产业等南山区重点发展产业,在产业用房的购置、租赁、装修方面支持政策。其中,提出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企业在南山区装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6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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