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研发新车最高可获500万元;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最高补助2000万元|政策晚报
1.重庆汽车产业奖励补贴申报开始,研发新车最高可获500万元
即日起,根据《关于重庆市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相关事项的通知》,重庆将正式启动促进汽车产业平稳增长政策措施市级财政奖励资金的申报,其中研发新车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申请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前。
其中,车型研发奖励中,全新新能源乘用车研发奖励要求达到以下条件:2022年度年产销量和续航里程达到以下要求的新能源乘用车全新车型:指导价低于(含)15万元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达1万辆、5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200公里;对指导价高于(不含)15万元低于30万元(不含)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超过1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500公里;对指导价高于(含)30万元的全新车型,年产销量超过0.5万辆且续航里程达到600公里。
整车出口研发奖励需符合2022年度获得出口目标国家整车认证的车型,且乘用车单车型年出口量达1000辆、商用车单车型年出口量达500辆的条件。
此外,奖励还包含了新能源车型公告检测奖励、公共领域运营奖励、公交客运运营奖励、城市环卫车、港口作业车运营奖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换电站建设补贴及运营奖励、氢燃料电池商用车研发奖励及加氢站建设运营补贴、保险费用补贴、整车销售贷款补贴、汽车促销成效奖励、物流运输补贴、汽车出口国际物流运输保障等。
2.最高补助2000万元,台州市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11月8日,浙江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开征求《台州市关于加快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意见。
其中包括:
加强项目落地
在台州市范围内,对新设立的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际投资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投资额15%(土地、土建除外)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对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投资规模1亿元(含)以上的新建投资项目,按企业设备技术投资额的12%给予补助,土建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对重大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项目落地台州,可另行商议。
支持做大做强
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或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次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含)以上增幅的,可连续奖励。积极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相关上市政策予以支持。
鼓励自主研发
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内在动力,规上软件企业营收增速20%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超过20%的,对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的部分给予不超过20%、最高500万元补助;集成电路企业在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3%以上且年增长20%以上,并及时录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规上企业)和企业研发项目管理系统的,按照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2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佛山市瞪羚企业扶持政策最高补贴100万
佛山瞪羚企业认定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佛山高新区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纳入火矩统计的单位,信用记录良好。
(二)行业性质: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新材料、电子核心、生物医药与健康、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及机器人、增材制造、新能源汽车、氢能源、工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用事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保险、传统商贸等垄断型、资源型、过剩产能型、低端制造型行业除外。
(三)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国企、外企的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
(四)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和失信行为。
佛山市瞪羚企业扶持政策
(一)加强企业认定奖励
对首次获得佛山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提升企业引智聚才
对在库企业首次聘请的留学归国人员、外籍常驻人员,给予被聘请人员税前年薪5%奖补,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加强企业技术创新
1.对在库企业上一年度发生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额外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2.鼓励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转化或应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成果。对在库的成果交易受让企业给予上一年度成果交易费用10%的资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浙江台州“10条”政策力促机床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浙江台州市府办下发了加快推进机床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0条”政策,旨在推动本市机床装备产业迈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打造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典范。该政策有效期3年,3年后根据执行绩效情况作相应调整。
该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奖补范围广,其奖补对象除机床整机、机床附件、工量刃具、关键功能部件外,对符合条件的机床装备使用企业也给予奖励。此外,奖补力度也比较大,从机床装备产业大脑建设、龙头企业引育、技术改造、产业链协同、人才引育、平台建设等方面支持其跨越式发展,聚焦强链、延链、补链,着力营造产业集聚效应。譬如,对于机床产品接入产业大脑并实现远程运维超过200台和集成到产业大脑的场景应用服务20家以上企业,分别给予500元/台和50万元奖励。对为台州范围内合法经营的企业首次提供自主研发的数控系统或者关键功能部件,形成有效供应链的,且首次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分别给予非关联关系的双方不高于首次合同总额2.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湖北出台氢能产业扶持政策
近日,湖北省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将强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有力有效政策供给,打造氢能全产业链生态。
《措施》提出,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氢能产业项目,按建设有效期内企业实施该项目银行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年度贴息额不超过1000万元,可连续贴息3年。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氢能产业技改投资项目,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8%予以支持。对专门从事高压氢气/液氢存储的企业,按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总长度不少于5千米的纯氢管道项目,在省预算内投资中按纯氢管道设备投资额20%、最高500万元补贴。对2025年底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千克级以上的前50座加氢站,在省预算内投资中一次性给予项目投资额20%、最高200万元建设资金补贴。对氢能领域获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资金,对氢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纳入“楚天英才计划”,对企业和机构参与制定涉氢装备和产品应用标准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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