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间头条丨三大重磅消息!中国征信市场变革前夜

早知道
2021-01-13

来源丨中国经营报

 

从2020年12月30日至今,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内,围绕“征信”这一关键词,传出三个重磅消息。

 

2021年1月11日,央行公布《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2013年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2015年《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之后,征信行业的又一重要新规。

 

此前一天,另一条与“征信”相关的信息在网上传播:据外媒消息,中国监管机构正试图让蚂蚁集团分享消费者信贷数据,将数据输入由中国央行运营的全国信用报告系统,或者与一家实际上由中国央行控制的信用评级公司分享。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果此消息接近真实,那么所谓的“信用评级公司”极有可能是“征信公司”。不过,这一消息未获央行官方证实。

 

再往前的2020年12月30日,央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鹏元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征信”)因多项业务违规而被央行处以巨额罚单,合计罚没接近2000万元。此为央行对国内获批的征信机构开具的最大罚单。罚单显示,鹏元征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个人征信业务活动。

有行业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期围绕“征信”发布的新规、开出的天价罚单以及传出的消息,如果仅当做孤立、单一事件来看,难免视野狭窄。种种迹象表明,“征信”领域特别是针对个人信息的收集领域,监管的“收紧”肉眼可见。

 

全方位界定信用相关信息

 

2021年1月11日发布的《办法》共七章46条,对信用信息范围、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使用、安全、跨境流动和业务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清晰界定了信用信息,并强调要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保障信息安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监管表示,以“信用信息服务、信用服务、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修复”等名义对外提供征信功能服务,适用该《办法》。

 

《办法》明确:信用信息,是指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

 

对于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办法》要求,应当依法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用信息泄露和滥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作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歧视性安排,不得借助优势地位提供排他性服务。征信机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应当制定采集个人信用信息方案,并就采集的数据项、与信用的相关度、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事项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监管从保护个人和企业合法权益角度对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进行了规定。要求征信机构采集信息遵循“最少、必要”原则,不得以非法方式采集信息;采集个人信息,应当告知采集的目的、信息来源和信息范围等,采集非公开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取得企业同意;整理、保存、加工信用信息,应遵循客观性原则,不得篡改原始数据。等等。

 

“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件,为信息真实和信息安全提供保障。确保信息真实不能造假,确保个人的隐私不会被过度滥用。”一位信用行业资深人士表示,目前有诸多机构滥用民意收集信息,特别是某些互联网公司利用大数据构建信息壁垒,形成资源垄断,确实到了必须规范监管的时候。

 

“传统的征信公司也会进行信息收集,但企业的数据来源一般从工商、税收部门获取,个人的信息一般是央行统管。所以此前企业类的征信机构比较多,个人征信类的机构比较少。” 上述资深人士表示。

 

多位互联网用户反映,某些平台收集个人信息可称“无所不用其极”,无论做什么,都要把所有的个人信息全部认证一遍,这些信息与实际业务可能丝毫没有关系。有些互联网公司甚至声称可以从10万个纬度来衡量某个人到底是否有信用问题。

 

有分析认为,包括蚂蚁集团在内的数据平台企业能有超高的估值,是因为市场将中国庞大的用户群体所创造的大数据的价值,一并计算在了这些公司的资产之中。而将类似企业持有的海量公民大数据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将有利于数据资产保护和公民数据安全。

 

“征信公司”或共享蚂蚁集团大数据?

 

无独有偶。近日有外媒信息披露称,中国监管机构正试图让蚂蚁集团分享消费者信贷数据,将数据输入由中国央行运营的全国信用报告系统,或者与一家实际上由中国央行控制的信用评级公司分享。监管机构认为蚂蚁集团通过支付宝获取了大量个人数据,拥有相对于小银行甚至大银行的不公平竞争优势,分享将会打破蚂蚁对数据的垄断。

 

不过,上述消息未获央行官方证实。但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果上述信息接近真实,那么所谓的“由中国央行控制的信用评级公司”可能表述有误,实际上极有可能是“征信公司”。

 

“蚂蚁集团的数据平台,包括花呗、借呗所产生的个人信贷的一些数据,是比较明显的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所以不应该是由专门做企业评级的信用评级机构来共享,而应该是征信机构。”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该人士分析,而这家“由央行控制”的“征信机构”大概率应该是持有首张个人征信牌照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行征信”)。

 

天眼查显示,百行征信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指导下,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考拉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共同发起组建的一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注册地为深圳,营业场所在北京,主要从事个人征信业务。

 

“百行征信的成立,就是央行把中诚信征信、鹏元征信等机构原有的与个人征信相关的业务,全部剥离出来,联合在一起形成央行控股的征信公司。”前述资深人士如是解释,此前各家机构所开展的个人征信业务也存在包括标准不一等诸多问题。

 

百行征信大股东为央行旗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持股36%,其他8家机构分别持股8%。早在2015年,上述8家机构即开始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但个人征信牌照一直未正式下发。直到2018年,央行向百行征信发放了我国首张个人征信牌照。

 

除了百行征信外,国内第二张个人征信牌照也在近期发放。2020年12月4日,央行受理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筹建)(以下简称“朴道征信”)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

 

天眼查显示,朴道征信注册地在北京市朝阳区,注册资本10亿元。朴道征信主要有5大股东,其中第一大股东是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剩余4家分别为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小米电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5%);北京聚信优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5%)。董事长为赵以邗,央行征信中心前副主任。

 

(编辑:夏欣 校对: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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