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试行企业休眠制度,经营困难或可以“停机保号”

早知道
2020-12-12

来源丨股权观察室(微信号:yangtianlawyer)

作者丨郑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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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了《关于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收集转办部分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坚持问策于企、问计于民,就有关方面反映比较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意见建议择要通报。

 

在《通报》的第二部分“关于完善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时指出,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自今年席卷全球的黑天鹅事件——新冠疫情袭击以来,作为经济主体之一的企业几乎所有经营活动都被按下了暂停键。但是,在此期间企业面对的成本压力并没有因此而消失——社保、纳税、房租、贷款等开支不停,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面对从未有过的极限生存困境,此次的试行企业“休眠”制度就为中小企业过冬提供了一个“极限选择”。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可见原则上注册成立企业以后,即应主动进行生产经营,否则会受到相应规制。

 

然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可能会对其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如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其名下企业不能正常报税,将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原来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等等。

 

一、什么是企业休眠制度

 

1.什么是可以按下“暂停键”的“企业休眠制度”呢?

 

根据《通报》,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这也是在目前经济形势不稳定的情况下,国家出台的“保企业”、“保企业家”的政策方针之一。对于企业来说,“休眠”制度可以说是为企业渡过特殊时期设置了一个“缓冲带”。

 

2.深圳已率先试行

 

作为试点城市,深圳其实已经开始试行。8月份,深圳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将允许商事主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申请“休眠”。随后10月份,《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展示着企业“休眠”制度在不断完善推进。

 

根据该规定,商事主体需要暂停经营的,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歇业登记,歇业期间商事主体存续。歇业期间商事主体拟恢复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恢复经营活动前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终止歇业登记。商事主体应当在歇业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终止歇业登记。

 

商事登记机关应当将商事主体歇业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休眠期内商事主体除不从事经营活动外,仍然具备商事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

 

3.企业休眠与歇业的对比

 

二、国际上的企业“休眠”制度

 

企业“休眠”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国内理论界对于企业“休眠”的定义、条件、申报与日常管理、后续管理等还存在不同看法。但是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有过成功实践,如英国、日本都有关于类似企业休眠制度的规定。

 

就最早建立商事制度的英国而言,企业休眠制度是一项由企业主动提出,以期在其暂停经营时最大限度降低其生存成本的制度:如果一家企业在一个财政年度里没有重大交易,公司注册署会将其列为休眠企业。

 

所谓“重大交易”是指应记入公司会计记录的任何交易,但认股人基于章程义务从公司获得股份的事项、向公司注册署支付的有关费用和逾期提交账目的罚款除外。

 

在英国,企业进入休眠状态后,会有以下效果:一是简化年度报告内容,小型企业可以豁免提交审计报告。使用休眠账目替代法定账目;二是可暂停缴纳税收,进入“税务休眠”的状态;三是可以暂停雇佣员工,暂停向雇员发放工资。如果休眠企业重新开始经营,则需要告知税务和海关总署,提交的下一组非休眠账户将显示企业不再处于休眠状态。(资料来源:吴海峰等.英国企业休眠制度及对我国商事制度的借鉴.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0-6)

 

三、我国的企业“休眠”制度可能对中小企业产生的影响

 

1.利好中小企业

 

在当前情况下,试行企业“休眠”制度有重要的意义。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原则上注册成立企业以后,即应主动进行生产经营。反之,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例如吊销营业执照,即使有心渡过特殊时期继续经营,也因力有不逮而被迫关门,甚至还会面临处罚,因此次,休眠制度的提出无疑是给在困难时期中小企业主设置了一道缓冲带。

 

另外,即使企业仍有继续经营的意愿,但如果维持企业存续的成本远远大于注销后再新设一家企业的成本,那么此时的导向也很清晰了,如果允许企业进入法定的休眠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用工、场地等成本,无疑对于企业持续经营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休眠”企业的员工怎么办?

 

(1)劳动合同中止吗,工资社保怎么办?

 

企业进入休眠期,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劳动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吗?工资社保可以停止发放和缴纳吗?

 

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层面均未引入劳动合同中止制度。但是在地方制度中,涉及到了劳动合同中止,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合同暂停履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是中止的情形仅限于(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三)劳动合同因不可抗力暂时不能履行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企业休眠后劳动合同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指引。

 

(2)可能带来的新型用工模式

 

企业休眠制度作为我国企业登记制度的巨大创新,很可能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制度革新,如用工制度的转变。今年9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关于共享用工,具体可见股权观察室上期文章《共享员工平台上线两个月融资七千万 ,共享员工究竟是什么?常见法律问题全垒打》,共享员工的新模式,也是为稳就业提供了另一条可能的解决路径。

 

3.企业休眠期间其他主体的利益保护

 

试行“休眠”制度,是对中小企业形成阶段性保护,但与此同时,也需要考虑休眠企业的利益相关人,如与合作方履行的合同状态、债权人利益的合理安排,同时,考虑到公共资源的管理角度,应当对休眠期进行限定或者对结束休眠期的情形进行规定。避免出现“恶意休眠”、“长眠不醒”或者出现滥用权利怠于履行义务而侵害债权人利益、员工利益的情形出现。

 

企业“休眠”制度的创新,既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现实形势的对策,也是构建更加完善的营商环境主题中的一环,创新与挑战同在,期待具体指导细则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大家对企业休眠制度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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