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被罚,独董坐不住了!上市公司独董为何上演离职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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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

来源丨贝果财经(ID:beiguoshi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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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终于判了,这其中独立董事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引起广泛关注。

 

11月12日,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作出一审判决,相关被告被判赔偿24.59亿。

 

 

具体来看,2016年-2018年,康美药业公司连续3年有预谋、有组织、系统性实施财务造假约300亿成为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财务造假案。

 

上述判决书显示,康美药业作为上市公司,承担24.59亿元的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夫妇及邱锡伟等4名原高管人员组织策划实施财务造假,属故意行为,承担100%的连带赔偿责任;另有13名高管人员按过错程度分别承担20%、10%、5%的连带赔偿责任。

 

 

在这13名高管人员中,包含5名时任独立董事。其中,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三人因在康美药业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签字,被判承担10%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金额2.46亿元;郭崇慧、张平两人只在2018年半年报中签字,被判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对应金额1.23亿元。

 

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当事人是否上诉尚有不确定性,5位独董最终是否要承担如此高的赔偿义务还是未知数。

 

 

据康美近几年的年报显示独董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并不高每年7万-20万不等。

 

月薪一万块还要倒赔上亿元,独立董事从“躺着拿钱”的肥差儿变成了“高危职业”。

 

有网友调侃道,打工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赔的倾家荡产!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3的独董。独董制度是一件“舶来品。时间回到2001年,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制衡高管损害股东利益利器,一度被寄予厚望。

 

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上市公司的独董只是“走过场,走形式;不表决,不担责”,平时并不关心企业发展情况,不需要花费多少精力就能拿到旱涝保收的报酬,又被戏称为“花瓶”。

 

 

值得注意的是,康美案件以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演了“扎堆离职潮”。连日来,多家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宣布辞职,从辞职原因来看,有个人原因、任职到期或职务变动等。分析人士表示,极大可能是受康美案影响,

 

作为我国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康美案件具有标志性意义,证监会表示将在总结康美案的基础上依法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康美案件的宣判,带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必将深刻影响当前的独董生态。这将促进独董更加勤勉尽责,更有效地推动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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