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嗨锅自热火锅品牌涉嫌侮辱逝者,被罚800,000元
央广网北京4月18日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披露,3月28日,自嗨锅自热火锅关联企业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不符合社会道德的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80万元罚款。
官方:触犯公共道德,加重处罚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为自嗨锅自热火锅成员,主要从事商务服务业,位于上海市。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推广自嗨锅自热火锅,该公司在“自嗨锅旗舰店”发布了含有“致富款花蛤粉”的广告,多次出现“标价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字样,并在详情页面配有“女子疑吃自热火锅后去世? 警方鉴定:不排除因食用导致急性食物中毒死亡可能 家属索赔176万”等内容的图片。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涉事公司发布的广告严重伤害了消费者的感情,触犯了公共道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遭到了大量媒体的广泛报道。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对其加重处罚,罚款人民币800,000元整。
当事人表示,法院已立案,但尚未开庭。此前,央广网报道称,一名女子在食用自嗨锅自热火锅后,出现呕吐、发烧、腹泻等症状,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不排除因食用花蛤粉导致急性中毒死亡的可能。女子的丈夫卢先生与商家协商无果后,要求索赔176万元。然而,自嗨锅旗舰店推出“176万致富款花蛤粉”,并配有相关报道图片,被舆论质疑侮辱死者。
4月18日,陈某的丈夫卢某告诉记者,此前,他决定起诉涉事产品的品牌方、生产方和销售方。3月1日,他和陈某家属将涉事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人民法院已立案,但迄今尚未开庭审理此案。
卢某表示:“原定的开庭日期是4月11日,但现已推迟。原因是生产方河南京华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提起了上诉,将案件移送至温县人民法院审理。然而,具体开庭时间尚未通知。”
面对罚款和诉讼,自嗨锅自热火锅品牌方将面临巨大的压力和舆论质疑。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关于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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