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号文件:12条措施刺激经济
开年不久,江苏就又抢先干大事。
1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2023年一号文件《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涉及财税、实体经济、就业、企业减负、消费、投资、外贸、房地产、医疗保障等十二大方面。具体落实办法,更是足足有42条。
2023年江苏要怎么干、经济将如何发展,在《措施》中均有明确要求,堪称一份“全省经济发展指南”。
可以说,这份《措施》代表着江苏在刺激经济上所发出的强烈信号,打响了刺激经济的开年“第一枪”。
其中的一些细节和重点内容,也很值得我们细细揣摩一番。
1、单列房地产,什么信号?
首先,一个需要高度关注的点是,在《措施》中,关于房地产的内容,被单列了出来,乃至用一个章节专门来聊房地产。这背后所透露的信号,不言而喻。
《措施》中关于房地产的表述有500多字,我们可以从中梳理出7条核心内容:
1. 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2.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
3. 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
4. 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商业银行加大配套贷款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
5. 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股权融资政策,开展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
6. 支持省内融资担保公司加入交易所债券市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地产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7. 指导并督促各地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释放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促进房地产企业加快资金回笼。
对于房地产来说,从史无前例的“金融16条”,信贷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三支箭”的陆续发出,到此次《措施》对房地产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多项利好政策。
不难发现,高层依旧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是希望它能平稳健康发展的。
所以很明显,这份《措施》中涉及房地产的政策,实际上就是去年“金融16条”以及“三支箭”的向下渗透和落地。
比如因城施策,这意味着市层面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调控过程中不用再畏首畏尾,担心被“纠正”了。
还有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意味着限购进一步放开;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意味着“双集中”土拍(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等明显不符合形势的操作就不用再搞了。
包括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刚性购房无需多言,这句话的重点在于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对于改善置业而言,接下来在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税费优惠等方面可能会有利好动作。
整体来看,2022年至今,房地产政策的主旋律其实都是在“放松”。
据不完全统计,房地产市场上,过去一年有超过200个城市进行了超过500次的政策放松,主要集中在“三限”上,即“限贷”“限价”和“限购”政策上。
而此次江苏直接发文,“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且后缀的责任单位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这也能看出,政策的支持力度有多大。在限购宣传上,江苏可以说不再遮掩,直接发声!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在一系列利好政策下,2023年,房地产市场有望企稳回升。
对购房者而言,接下来,可以重点关注公积金贷款政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以及限制性政策和土地出让政策的调整优化和完善。
这些条线的政策是此次《措施》中较为独特的地方,后续大概率会有较大幅度的调整。
2、江苏,豁出去了
房地产只是刺激经济的其中一环,细数《措施》中的各项举措,你会发现,它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覆盖,其目的是系统性解决“全民预期”。
从免税、专项资金支持到优化提升政府服务,堪称拳拳到肉,直击痛点。
我们举几个例子来看。比如,《措施》中有这样几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过往,不少省份和城市也陆续发布过相应的税收优惠,像减免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资源税等。但坦白说,这些税款只占企业税费的很小一部分,于企业而言,最大头的还是增值税。
《措施》中提到的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一年增值税封顶能达到近20万,而江苏这次直接选择了免征。
注意,是免征而非缓征。
放眼整个江苏省,这笔增值税加起来绝对数额不菲。但江苏还是选择了免征,让利于企,特别是小微企业,哪怕这可能会加大地方财政压力,可能会影响到年底财政收入的排名。
这就是不为了“政绩”而忘了实际。不得不说,这次,江苏真的豁出去了。
此外,作为用工大省,江苏这次也充分考虑到了“打工人”们的心声。
《措施》中规定: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鼓励员工早日返岗。
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企业,给予实际包车费用适当补贴;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苏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交通补助。
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给予包车费补贴和交通补助。在“招工就业”上,江苏没有喊空洞的口号,而是拿出了实打实的“真金白银”,要的是看见“雨点”,而不是只听见“雷声”。
落实落实再落实,见效见效再见效,这也是江苏一贯的风格。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作为江浙沪包邮区,江苏在仓储物流的发展上,可谓想尽了办法。
这次《措施》中就明确提出要降低物流成本:
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甚至可以为了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
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统筹枢纽地上地下空间复合利用,打造城市综合体。
江苏对于物流仓储的高度重视,其实也透露出物流仓储行业将会成为全省重点布局和大力发展的对象,相应的项目和产业也将围绕物流仓储展开。
像去年的江苏省政府报告就提到了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以及办好“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把江苏的产品销到全国、卖到全球……这些都是围绕仓储物流展开的一系列项目和战略。
显然,在自己能做什么,什么能做得好以及怎么才能做得好的问题上,江苏的答案从来都是明确且清晰的。
3、为什么是江苏?
其实也不止于这次刷屏的《措施》,关于江苏,舆论界从来不乏讨论和关注。
从GDP总量上看,江苏常年占据着全国前三的位置,且大有屹立不倒之势。有人说,这是得益于江苏优越的地理位置,平原面积占据了全省面积的70%以上,有着非常便利的水陆交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也有人把原因归结于历史,说早在宋朝就有“上有天堂、下游苏杭”的说法,江苏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有着相对厚实的经济基础。
这些答案对吗?对,但不够根本。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其实就4个字——“意识觉醒”。
在江苏,从各级各地政府到企业,大家想的不是躺平、找关系或者“等靠要”,哪怕形势再困难,头脑里也依然保持着那份敢闯、敢拼、不放过任何一丝发展机会的敏锐意识。
比如,早在去年10月,江苏省首个由政府组织的赴境外经贸包机“ZH 8057”航班就冲上云霄,从无锡飞往日本。
这是由无锡市商务局组织的“赴日经贸包机”。访日期间,招商小分队拜访了14家企业和商协会机构,对接了12个项目,涉及金额达8亿美元。
一个月后,隔壁的苏州市商务局也组织起了赴日包机服务。7天内,苏州招商团拜访了62家企业和机构,与日商达成投资意向项目32个,意向投资额达到18.6亿美元。
12月7日,国务院发布“新十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迎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仅仅2天后,苏州市商务局就又带队包机赴欧,机上的200多人一半是苏州各市区的招商工作人员,另一半是苏州、无锡等地的外贸企业高管。他们分成了30多个团组,一落地就争分夺秒地忙招商、找企业、抢订单。
这几年,召开“新年第一会”也成为了省内各设区市的一大特色。会上没有虚浮的官话、套话,就聚焦在创新发展、营商环境和作风建设等实实在在的问题上,为发展“竖旗”,为干部打气。
可以说,江苏把“全力以赴拼经济”这件事演绎到了极致,因为它很清楚,经济发展才是最大的民生。
疫情期间,个别地方把防疫政策当成万能理由,用一句疫情影响来回避经济问题。而江苏想的则是怎么克服阻碍,哪怕包机组团出海,经济发展也不能停。
防控政策调整后,一些地方选择观望,等待指示。但“等”从来不是江苏的风格,它第一时间投入到“搞钱”的事业中,省内“十三太保”更是你追我赶,生怕自己被隔壁的邻居落下。
总是保持着一份进取心和危机感,不贪图“接着奏乐接着舞”的享乐时刻,13个设区市都把发展经济当成“看家本领”,且均位列中国百强城市。
当这种拼经济的思想和行动演变成本能意识并不断觉醒后,“苏大强”也就诞生了。
想来,这也正是江苏这个东部经济大省,这块世界级长三角城市群的重要拼图,能够持续保持经济活力的关键所在。
这么来看,江苏的确了不起。
为江苏点赞,向优秀者学习!
版权说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部分图片源自网络,未能核实归属。本文仅为分享,不为商业用途。若错标或侵权,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注明来源及作者名字。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编辑文章,仅作分享之用。如分享内容、图片侵犯到您的版权或非授权发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审核处理或删除,您可以发送材料至邮箱:service@tojo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