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没收全部财产,这个巨富家族倒在了第三代
来源丨冯仑风马牛(ID:fengluntalk)
作者丨风马牛
在印度尼西亚,有一个非常传奇的华人家族——黄仲涵家族。它的兴衰之谜,长时间里,被许多历史学者关注和研究。
黄仲涵家族白手起家,曾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全球最富有、影响力最大的华商之一。然而,这个庞大的家族传承到第三代时,却突然走向衰败。
01
要想了解黄仲涵家族,首先要从黄仲涵的父亲黄志信说起。
1835年,黄志信出生于福建同安的一个农村家庭,9岁入私塾,13岁辍学从耕。
清末,政府腐败,列强侵夺,农民起义纷纷爆发。1853年,闽南「小刀会」为响应太平天国运动,在龙溪、同安等地发动起义,攻占厦门城。黄志信也参加了起义军,并担任军需官。
当起义军遭到清政府的严厉镇压后,满怀失望的黄志信痛感成功无望,他赋诗叙怀,「建国不成翻建业,投荒犹作请长缨」。为了躲避清政府的通缉,1858年,黄志信流亡到印尼爪哇三宝垄。
来到印尼后,黄志信在海港上找了一份拉纤的工作,并在城外的难民窝棚安顿了下来。难民窝棚由一个土著华人经营,大家称他为「栈头」。「栈头」对勤劳朴实又有学识的黄志信很喜欢,最终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了他。
此后,黄志信开始挑着扁担走街串巷贩卖碗、盘、杯等。黄志信的孙女黄蕙兰在回忆录中曾有一段描述祖父艰辛创业的文字,「他用极少的存款购买了廉价的瓷盘和瓷碗,用一根扁担挑着瓷器筐子,挨家挨户地兜售。他为每一枚铜钱而极其坚韧和精明地做买卖和讨价还价。然后,他用这个蝇头小利进行再投资,购买更多的瓷盘和瓷碗以及小袋装大米。」
由于黄志信非常勤快,他的小生意做得越来越好,并有了一定积蓄。为了进一步发展商业贸易,1863年,黄志信创办了「建源股份有限公司」。一方面,他从爪哇出口硕莪粉、蔗糖、烟叶等;另一方面,从中国进口鱼干、茶、丝绸、中药及各种香料食品等。
从经商开始,黄志信就十分注重经营与当地政府的关系。黄志信还逐渐与荷印殖民政府签订了合同,承包了几家官办的当铺和销售点,并逐步获得了大米经营、华人区邮政等一些专营权,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
在商业上取得一定成功之后,黄志信开始大规模投资房地产,经过30年的发展,建源公司成为爪哇地区主要的富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创业过程中,黄志信也大放异彩,采用了对当时华人企业来说是一项突破性的举措——聘用外人(职业经理人)来管理自己的公司。这项措施后来成为黄氏家族的传统,也是建源公司得以长寿的主要原因之一。
事业有成后,黄志信念念不忘故土,多次回乡祭祖,捐钱支持家乡建设。
02
1866年,黄志信的儿子黄仲涵出生,因天赋异秉,深受父亲喜欢。黄仲涵7岁时,黄志信就带儿子回家乡学中文,教育他要爱国爱乡。回到印尼后,黄志信又特地请教师教授儿子英语、荷兰语和印尼当地语言。为了培养黄仲涵的商业意识,黄志信让他从小就在店里学习。
成年后,黄仲涵的才华不仅深受父亲喜欢,还得到荷印当局的器重。在尚未接管建源公司前,黄仲涵就被荷印殖民政府委以官职,专理华侨事务。
1890年,24岁的黄仲涵从黄志信手中接管主持建源公司。黄仲涵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经商才干、勇气和魄力都大大超过了他的父亲。
黄仲涵从不自满,十分重视和敏于接受西方思想、生活方式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创新。他不仅购进大量西方先进设备,还在海外广纳人才,并选派员工到欧美学习,推行现代化生产及管理方式,使得建源公司成为当时印尼最先进的企业。
在业务方面,黄仲涵接管建源公司后,立即扩大经营范围,建立全球性的销售网络。黄仲涵看准了世界蔗糖市场的发展趋势,大面积发展甘蔗种植,并先后创办了5家现代化蔗糖厂,在全球经销蔗糖。1911-1912年间,建源公司出口蔗糖达20万吨,在印尼国内其蔗糖销售量也超过20万吨,占全印尼蔗糖消费量的60%,从而获得「印尼糖王」的美称。
此外,黄仲涵在印尼创办了「黄仲涵银行」,代理经营了7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在新加坡创办了「协荣茂轮船公司」,后来又经营「顺美轮船公司」,成为东南亚华侨航业的一支主要力量。黄仲涵还创办了东南亚最大的木薯粉厂,经营橡胶、玉米、咖啡、木棉、胡椒、花生、蓖麻籽、香茅油等。
在黄仲涵掌舵建源公司的30多年,黄氏家族的事业得到空前的发展,成为东南亚第一个现代化华人大企业集团,业务遍及全球,黄仲涵也因此成为20世纪初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华商之一。
黄仲涵的女儿黄蕙兰曾写道,「对于父亲,赚钱是一种游戏,一种赌博。他坚信他之所以能成功,一部分是靠运气,在他雇人时他总是找幸运的人:一个智慧平平而有运气的人总比聪明但不走运的人好。不过,父亲还具有看透事物的天才。」
03
黄仲涵对中国有着深厚的感情,虽然出生并定居于东南亚,却始终保留中国国籍。
在荷印殖民政府统治的印尼,华侨华人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甚至连西装都不能穿。黄仲涵通过严正交涉,不仅使自己成为第一个穿上西装的印尼华侨,还以「玛腰」的身份正式向荷印殖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允许华侨华人穿西装、剪辫子,并率先剪去发辫,从而对印尼华侨华人形象的革新、华侨华人地位的提升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1911年和1915年,黄仲涵曾两次以「轩辕后人」的名义捐款,支持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和护法运动。国民政府为表彰其爱国义举,先后授予他一、二等爱国勋章。黄仲涵还以支持华侨社团及侨校的发展为己任。1912年至1922年,他连任6届三宝垄中华商会名誉会长,其间大力捐款救助祖国自然灾害、兴办华侨福利事业。
黄仲涵虽然重视西方思想,但他也保留了许多中国传统的生活方式(如纳妾等)和传统文化。他热心研究孔子的学说,尤其喜欢阅读《三国演义》,并把从中学到的战略和战术运用到商场上。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为躲避荷印殖民政府强征「战争税」和解决继承人问题,1921年,黄仲涵选择移居新加坡。在新加坡期间,他曾与黄奕住等著名侨商相约,将资产转移回祖国投资建厂。但正当他着手筹备之际,因心脏病突发,于1924年去世,享年58岁。
黄仲涵前后共娶了8个妻妾,生了26个子女(13男、13女)。根据他的遗嘱,其中9个儿子享有企业继承权,但只有黄宗宣、黄宗孝拥有企业经营权,其他子女则得到适量的现金,而对企业没有任何权利。
因此,在黄仲涵去世后,建源公司由黄宗宣、黄宗孝兄弟双头领导。他们首先采取措施,在世界各国进一步建立分支机构,扩大国际贸易。然而不幸的是,很快就遭遇了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已是国际性大公司的建源受到严重的波及,很长一段时间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经营一再亏损。
当时,两兄弟在企业的经营方针等问题上意见相左,无法共事。最终黄宗宣以身体健康不佳为由把他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兄弟,退出建源公司。这个异常行动给建源公司的经营和威信带来不小的打击。
此后,建源公司由黄宗孝一人掌舵,但实际上他只拥有该公司1/8股份,因此并不享有绝对权威。他曾经试图修改建源公司的章程,以扩大自己的权力,结果引起了同其他家族成员的一场官司,修改章程的图谋没有得逞。
在黄宗孝的带领下,建源公司最终平稳渡过了经济危机。之后,为了发展壮大企业,黄宗孝力图开拓新的项目,以弥补遭到亏损的传统营业项目。黄宗孝投巨资进行碳酸试验,遭到了失败,但在橡胶加工方面却取得了成功,赢得「印尼橡胶大王」称号。同时,黄宗孝还不断扩张在中国的事业版图,在上海创办中国酒精厂,在广东和四川创办大型糖厂。此外,他还在世界各地增设了分公司和办事处,设法动员和吸收社会资金,企图使企业公共化。
但不幸的是,不久后「二战」又爆发了,建源公司再度受到重击。建源公司在东南亚、欧洲等地的海外公司完全瘫痪,海外市场大片丧失。而在印尼本土,建源公司的财产在动乱中遭焚烧、破坏和抢劫。
「二战」结束后,黄宗孝竭尽全力恢复公司业绩,使建源公司继续取得某些发展。但1951年,黄宗孝突然因心脏病而过早地去世。
04
就像一艘没有船长的大船航行在风雨飘摇的南洋,黄宗孝去世后,黄氏家族内部矛盾重重,缺乏凝聚力,继任者为黄宗孝的兄弟黄宗才。
虽然黄宗才曾经在美国攻读过经济学硕士学位,但在商业经验、实际工作能力、对印尼国情的了解(他不懂印度尼西亚语,也不了解战后印尼官员心理状态的巨大变化)等方面,都不足以应付印尼日益险恶的环境。
印尼独立后,印尼政府为了保护和扶植民族(原住民)经济而实行所谓保垒制度和印尼化政策,对华人经济进行了种种限制,国内排华情绪高涨。作为向来以亲荷政府著称,同时又是印尼华人最大的财团,黄氏家族在排华高潮中成为印尼政府的眼中钉和打击目标。特别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印尼政府与黄氏家族之间在爪哇银行(后来改组为印度尼西亚银行)的储备金问题上发生了法律纠纷,使印尼政府对该财团怀恨在心。
实际上,黄氏家族在思想上处于非常矛盾的状态:一方面,他们舍不得放弃家族在印尼的根据地;另一方面,又觉得印尼的环境越来越险恶,谋得利润越来越困难,因而准备撤出印尼,在其它国家另谋出路。黄氏家族不愿把在爪哇银行(后来的印度尼西亚银行)的储备金按照印尼政府的要求汇回印尼,实际上就是这种思想的反映。
后来,黄氏家族进一步把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建源公司与在印尼的总公司分离开来,把一部分资金转移出印尼,并且筹建若干基金会。但财产转移和建立基金会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原计划建立30个基金会,到1961年实际上只建立了两个基金会。
黄氏家族虽然预感到印尼局势发展不妙,并采取了未雨绸缪的若干措施,但他们没有估计到印尼政府竟会如此迅速地下黑手。1961年7月10日,印尼三宝垄经济法庭以「偷漏重税」、「违反经济法令」为由,没收了黄氏家族在印尼的全部财产。
此后,黄氏家族再也没有人能力挽狂澜,就此销声匿迹。
1974年7月29日(黄仲涵逝世50周年),黄宗治、黄宗谋等将他们的祖父母和父亲的遗骸从三宝垄黄氏墓地中挖出后火化,将骨灰带到新加坡重新安葬,这标志着黄氏家族与印尼断绝了关系。
05
关于黄氏家族的衰败,黄仲涵的儿子黄宗诒在1987年,接受日本人吉原久仁夫采访时曾说,「作为华人企业或个人,我们正直行事。您也知道,我们没有强大的国家站在我们背后和保护我们。例如在日本,日本企业家有日本国作为他们的后盾。英国人民也一样,有一个时期他们有强大的海军来保护他们。而美国人呢?他们认为美国国籍是强有力的保护工具。但是,对世界各地的华侨界来说,这样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们被迫必须自己滚动和面对一切考验,而且只能依靠他们的精明和圆滑来坚持下去……」
北京大学教授周南京则认为,「客观的历史环境造就了黄仲涵财团,而近百年以后历史条件的变化却也毁灭了这个鼎盛一时的东南亚第一个现代化华人企业王国。我认为该财团的衰亡主要是经济和政治问题,法律只不过是为政治服务的一种手段罢了。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既然印尼政府要贯彻自己的既定方针,在没收荷兰企业之后,也要没收黄仲涵财团,那它就必定会寻找或制造各种理由来把它置于死地。也就是说,黄仲涵财团被没收是当时印尼政府实行排华政策的必然结果。政权的威力如此,使许多华人企业家迄今仍然心有余悸。但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倘若黄仲涵财团本身内部结构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倘若黄氏家族不是亲荷的,而是自始至终同情和支持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民族革命事业,倘若该财团拥有精明强干的主帅,倘若它采取了更为有效的未雨绸缪的各种措施,那么,黄仲涵财团的历史命运也许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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